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非煤矿山(矿区)综合整治,规范非煤矿山开采和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江门市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5〕59号)工作要求,恩平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关闭长期停产的恩平市那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那吉飞鹅山矿场,关闭后不再纳入非煤矿山管理。
本公告发布后,属地各镇(街)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矿山(矿区)关闭后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恩平市人民政府依法关闭非煤矿山企业矿山(矿区)名单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发文日期:2025-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