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规范性文件

EPFG2026001

文本解读: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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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联系人:恩平市水利局张玲花,联系电话:0750-7726450)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10.11平方公里,涉及恩城街道、沙湖镇、牛江镇、良西镇、东成镇、大田镇、横陂镇、大槐镇、那吉镇等9个镇(街)及河排林场、西坑林场2个林场。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市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其他说明。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六、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公告


  附件:1.恩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恩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附件1

恩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镇(街)/林场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平方公里)

国土面积

(平方公里)

1

恩城街道

24.33

149.15

2

横陂镇

25.45

201.34

3

圣堂镇

0

49.21

4

良西镇

5.27

101.45

5

沙湖镇

20.77

164.88

6

牛江镇

4.46

64.33

7

君堂镇

0

97.96

8

大田镇

64.27

207.12

9

那吉镇

99.27

193.17

10

大槐镇

3.50

98.60

11

东成镇

0.42

112.32

12

河排林场

125.44

192.17

13

西坑林场

36.93

62.23

合计

410.11

1693.92



附件2


恩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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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