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恩平市历史遗留矿山进行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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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5〕13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我市第二批历史遗留矿山名单进行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公告所列矿山目前由政府承担治理恢复责任,同时,我市人民政府保留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权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恩平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吴润培,0750-7720882),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恩平市历史遗留矿山名单(第二批)

序号

图斑

编号

中心经度

中心纬度

图斑面积(平方米)

地理位置

修复方式

矿山名称

1

ZJ4407852026001001

112.221962

22.397497

39350.87

广东省恩平市牛江镇西坑林场

辅助再生

无矿山名称

2

ZJ4407852026001002

112.221261

22.397497

1183.71

广东省恩平市牛江镇西坑林场

辅助再生

无矿山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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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