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东成镇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复函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成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设立东成镇泉林社区(暂定名)居民委员会的请示》(东府请〔2026〕7号)收悉。经市政府十七届15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东成镇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委会成员9名,办公地点设在泉林黄金小镇商业街1栋二楼(泉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管辖范围:东至南粤学院,南至泉林户外体育小镇,西至325国道,北至S367省道,面积约21平方公里,主要管辖四至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学校、企业、公共场所及公共管理单位,包括泉林户外体育小镇(含9个小区)、职教园区、南粤学院、湾西食品谷、锦兴纺织,以及社区四至范围内新增的住宅小区、企业、公共场所及公共管理单位等。

  请你镇按相关程序规定尽快推动新设立社区成立党组织,开展党组织、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配齐配强社区工作者,落实社区办公室用房、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保障,健全居民委员会各项制度。

  此复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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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6-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