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05〕18号)的有关规定,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市政府批准将“恩平裹粽”等五个项目列入我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公布。
各镇(街道办)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建立和健全保护机制,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第五批恩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附件
第五批恩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发文日期:2021-06-10